服務條款

文件版本 v2・條款總版本 2・更新 2026/10/16

【草稿・待律師審閱】本文件為懂拍 之初版草稿,尚未經執業律師審閱,正式上線前將依律師意見修訂;如有與中華民國強制或禁止規定牴觸者,該部分依法律規定處理,其餘條款仍屬有效。 第 1 條(契約當事人與適用範圍) 1.1 本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為您(下稱「會員」或「您」)與懂拍(下稱「本公司」)間就使用懂拍 網站、應用程式及相關服務(下稱「本服務」)之契約。 1.2 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點數與退款政策、肖像與內容授權條款、AI 生成內容免責聲明、智慧財產權條款及本服務各頁面公告之規則,均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1.3 您於註冊時勾選同意,即表示您已於合理期間(至少三日或您自願放棄該期間)審閱並同意本條款全部內容。 第 2 條(會員資格與帳號) 2.1 您應年滿十八歲;未滿十八歲者,應經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後始得使用,並由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2.2 您應提供真實、正確、最新之資料,並負責維護帳號密碼之機密。凡以您帳號所為之一切行為,推定為您本人之行為。 2.3 帳號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轉讓或與他人共用。 第 3 條(服務內容) 3.1 本服務提供房地產相關短影音之話題建議、口播稿、影片提示詞、發布文案及以模板生成之 AI 影片等功能。 3.2 本公司得基於營運、技術、法令或第三方供應商(包括 AI 模型與影片生成服務供應商)之因素,調整、新增、暫停或終止部分功能,並將以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通知;涉及已付費點數之重大不利變更,本公司將提供合理之補償或退還未使用點數。 3.3 AI 生成具隨機性,本公司不保證每次生成結果相同、符合您之期待或可供特定用途使用。 第 4 條(會員行為規範) 您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下列行為: (1) 製作或散布虛偽不實、誇大或引人錯誤之不動產廣告,或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令之內容; (2) 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含公眾人物)之肖像、聲音、姓名或作品,或製作深偽(deepfake)、冒名、詐騙、誹謗、騷擾、色情、暴力、歧視、仇恨或其他違法內容; (3) 規避、破解、反向工程、大量自動化擷取本服務,或試圖取得模板提示詞、原始碼、模型或其他非公開資訊; (4) 以提示詞注入或其他方式干擾系統、繞過安全機制或內容審核; (5) 其他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行為。 第 5 條(違規處理與帳號終止) 5.1 您違反本條款或法令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移除相關內容、暫停或終止您之帳號,並得保存相關紀錄、配合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調查。 5.2 因您之違規而終止帳號者,本公司得就違規所生之損害自未使用點數中扣抵;扣抵後仍有剩餘且依法應返還者,依點數與退款政策辦理。 5.3 您得隨時申請終止帳號;終止後,本公司依隱私權政策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第 6 條(費用與點數) 點數之購買、使用、期限及退款,依「點數與退款政策」辦理。點數自取得日起60日內有效,逾期未使用即自動歸零,不予退費或延展。(包括付費購買之點數、贈點、註冊贈送點數及月訂閱方案每期發放之點數,均各自依其取得日起算。)付款由第三方金流服務(綠界科技)處理,本公司不儲存您的信用卡卡號。付款由第三方金流服務(綠界科技)處理,本公司不儲存您的信用卡卡號。 第 7 條(責任限制) 7.1 本服務以「現狀」及「現有」方式提供。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公司不擔保本服務不中斷、無錯誤、無病毒,亦不擔保生成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合法性或商業效益(包括觀看數、互動數、成交量)。 7.2 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公司對您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生之間接、附帶、衍生、懲罰性損害或所失利益,不負賠償責任。 7.3 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公司對您之賠償總額,以您於事故發生前十二個月內實際支付本公司之費用總額為上限。 7.4 前述限制不適用於依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強制規定不得排除或限制之責任。 第 8 條(賠償) 因您違反本條款、法令或侵害第三人權利(包括肖像權、著作權、商標權、個人資料、名譽)而致本公司、其負責人、員工或合作夥伴遭受第三人請求、主管機關裁罰或其他損害者,您應負責處理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及支出(包括合理之律師費、訴訟費、和解金及罰鍰)。 第 9 條(條款修改) 本公司得修改本條款,並於網站公告;重大變更將於您下次登入時要求重新同意。您不同意修改內容者,得停止使用本服務並依點數與退款政策申請處理未使用點數。 第 10 條(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法律另有專屬管轄或消費者保護法另有規定者(如消費者得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訴),從其規定。 第 11 條(其他) 本條款任一條款經認定無效者,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本公司未行使權利,不構成權利之拋棄。 聯絡方式:【待填:公司全名、統一編號、地址、客服信箱、客服電話】